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


信和浸的關係,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說過:「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


在新約聖經中,受浸的「浸」希臘原文是baptizo,意即浸入或蘸入水中,也就是被水淹蓋、沉入水中。
在四福音的記載中,耶穌自己也是進到約旦河裡受浸,然後從水裡上來,而不是站在河邊洗浴或者被點水
正因為如此,很多基督徒會說「受浸」而不是「受洗」。
準確一點總是好的,不要當胡適筆下的「差不多先生」,什麼都差不多、沒關係。


但若有人說「受洗」,倒也不必當面糾正,弄得大家很尷尬;畢竟那只是翻譯,重要的還是怎麼實行。
就算在實行上只點水、水洗而沒有浸水,也不影響一個人能否得到救恩,因為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」,得救要有信和受浸,定罪卻只在於信不信而不在於浸不浸,所以關鍵還是在於信,信的就得救了


把握真正重要的,就不會為著小事而造成分裂,以致於不能和睦共處。


既然如此,為什麼還要受浸呢?


因為主耶穌這麽吩咐,我們就照著做
另一面,
信而未浸雖然不影響我們得到救恩,但受了浸才完成神的要求,能夠明正而言順,安安心心過我們的教會生活。


 


 受浸是為了盡「義」,成為一個對的人:


在受浸這件事上,主耶穌自己作了最好的示範


馬太福音三章是這麼記載的:


「當下,耶穌從加利利出來,到約但河約翰那裡,要受他的浸。約翰想要攔住祂,說,我當受你的浸,你反到我這裡來麼?耶穌回答說,你暫且容許我罷,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。於是約翰容許了祂。耶穌受了浸,隨即從水裡上來」。


「義」就是合乎要求的。在新約時代,神打發施浸者約翰跑在前面,先向世人傳講悔改的道,要世人到他那裡受浸。
所以
當神成為一個名叫耶穌的人,祂自己也到約翰那裡受浸。
換句話說,以祂作為一個人說,祂也履行受浸的手續和要求,使祂在神、在人而言都是對的。


之後,主耶穌取得了資格,開始接受試煉、出來傳福音
所以
我們若是想為神做什麼、讓神在我們身上做什麼,我們也應該受浸。


有一次使徒彼得在講道,結果還沒有說完,聖靈就降在一切相信的人身上,彼得就給他們施浸。
可見得信雖然更基本、更重要,但信了就應該要受浸。


既然連主耶穌都受了浸,而彼得一看群眾已經得救了,就配合聖靈讓他們受了浸,我們是不是也該單純一點受浸呢?


 


 受浸是脫離撒但和世界的轄制


以色列人的歷史,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受浸是什麼。


使徒保羅說,以色列人在雲裡,也在海裡,受浸歸於摩西。
這個意思是說,以色列人過紅海這件事,豫表了新約信徒受浸歸入基督。


在以色列人要離開埃及時,他們將羔羊的血抹在門上,使神的審判逾越過去,他們因而得救了。
但當他們走到了曠野,埃及法老竟帶著追兵趕上他們,差點就要把他們抓回去再當奴隸。
後來紅海分開,以色列人過了紅海,而追兵被紅海淹沒,神的子民這下才完全得救了。


今天我們也是一樣。我們雖然憑著信心得救,免去了神的審判和永遠的沉淪,但直到我們受了浸,撒但和他世界的權勢才能消滅,否則我們就會留一個缺口,很容易被黑暗的勢力擄回去,繼續過老舊而沒有盼望的生活。


 


 受浸就是死、埋葬和復活


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六章、歌羅西書二章這樣教導我們:


「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,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人中復活一樣。」


「在受浸中與祂一同埋葬,也在受浸中,藉著那叫祂從死人中復活之神所運行的信心,與祂一同復活。」


可見受浸的意義就是死、埋葬和復活一個人死了就要埋葬,因為他留在地上也不能再做什麼了。
所以主耶穌的人性雖然很好,但祂仍然承認自己只配死和埋葬。祂不要憑祂人的生命來活,而要憑祂裡面神的生命來活。


我們今天也是這樣,受浸是浸入主的死和埋葬,也是憑著信心、憑著神的榮耀浸入主的復活,這就是在屬靈看不見的一面所發生的事。


 


 受浸是赦罪和洗罪,並向神訴求無虧的良心


使徒行傳二章有提到:「你們要悔改,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


二十二章又提到:「現在你為甚麼耽延?起來,呼求著祂的名受浸,洗去你的罪。


主耶穌作為一個人和我們一樣,只是沒有罪。我們不同,我們是有罪的人,
我們受浸既是為了埋葬,也是為了赦罪和洗罪,在主耶穌的名裡把罪給遮蓋掉,讓我們有資格來領受聖靈。


不僅如此,彼得前書三章還說,挪亞時代的大洪水是豫表受浸,挪亞一家經過洪水、藉著方舟而從水中得救。
所以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,這個浸不是來除掉肉體的污穢,乃是向神訴求無虧的良心。


一個人能夠脫離罪人的地位,良心也得以平安,這是多麼重要的事


 


 受浸是浸入神裡面,成為一個身體,享受同一個豐富


馬太福音二十八章說: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將他們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裏」。


父、子、聖靈看起來是複數,其實那個「名」在原文裡是單數,所以我們受浸是浸入一位三一之神的名裡。


為什麼要浸入這位神的名裡呢?


加拉太書三章說:「你們凡浸入基督的,都已經穿上了基督。」


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也說:「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,是為奴的或自主的,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,成了一個身體,且都得以喝一位靈。」


我們不但浸入同一位父、子、聖靈裡,還成了一個身體,且都得以喝同一位靈,也就是享受同一位神的豐富。
所以凡是想好好過教會生活的人,都應該受浸,使我們都在同一個豐富之中,長大在一起,建造在一起。


 


所以親愛的孩子,受浸是接受神救恩的完整步驟
可以說,
受浸是把內在的信給顯出來作為證據,擺在神和天使、魔鬼、世人並自己的面前。
所以不要說受浸只是一個儀式,何必要受浸呢?
當妳有了信,受浸就是一個相輔相成的步驟,幫助我們進入神的心意,進入教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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