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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別人相處時,我們會參考過去的經驗(自己實際體驗或聽別人說),產生「先入為主」的看法將一開始聽到的、感受的,當作是正確的,非常主觀地做判斷,甚至之後不願意再修正看法。當我們對那個人最初的印象是好的,我們看待他的言行舉止就會用好的角度去解釋;相反的,如果已將對方歸類在不好的印象時,那麼,我們看他說什麼、做什麼,都會不順眼。


這種先入為主、以偏概全、以很少的例證或特殊情況下的言行來概括全部的判斷方式,容易偏離事實真相,甚至傷害他人。


有一則故事說到,兩個女人同坐一張桌子喝飲料,其中一人把雨傘靠在桌邊,另一個人離開前,不知為何一時迷糊,順手拿起別人的雨傘就要走了。雨傘的主人大叫說:「喂!妳拿了我的雨傘!」那個女人一臉尷尬,紅著臉向對方道歉,說是忘了自己沒帶傘,一時誤拿。這件事,讓她想起也需要為自己及孩子買把雨傘,於是到店裡買了兩把雨傘。回家的路上,正巧又與那位之前被她誤拿雨傘的女人同搭一輛公車。那女人注視著她手中的兩把傘,說:「我看妳今天的成績還不錯嘛!」


一個人長期累積的經驗和知識,可以幫助他在較短的時間做出判斷。然而,過度主觀的經驗法則,有時可能是錯誤的,如果對方沒有機會澄清,錯誤的判斷就因此產生。我就曾經因錯誤判斷,心中生悶氣,耗損心神一段時間。我們要提醒自己,避免過度主觀,甚至是犯了論斷他人之罪。


聖經裡記載,有個人邀請耶穌到家裡吃飯。一個一向過著罪惡生活的女人知道耶穌在這裡,特地帶來一個盛滿香油膏的玉瓶。她在耶穌背後,挨著祂的腳哭;她的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並用嘴親吻,然後把香油膏抹上。當時一瓶香油膏要價不菲,可能就是一個工人一年的薪水。


那位請耶穌吃飯的人看見了,心裡想:「耶穌若真的是先知,祂應該知道摸祂的那人,是怎樣的一個女人,她是有罪的人!」


耶穌知道他們心裡的疑問和不諒解,就說明這女人深知自己所犯的罪,因為她感到許許多多的罪都已經被赦免,因此用她的眼淚洗耶穌的腳,又用頭髮擦乾、用香油膏抹腳,以表示她對主深厚的愛。(路加福音7章36~50節)


這則故事令人深省。如果以群眾的角度來看,我們會質疑為何耶穌沒有察覺、拒絕這位犯了許多罪惡的女人靠近祂?然而,耶穌教導我們,不知罪的人棄絕救恩,知罪的人所領受的恩典是更多的。


在主觀的經驗法則下,我們可能認為這樣的人罪大惡極、罪孽深重、罪惡滔天、罪該萬死,這樣的人是不可能改過向善的,但耶穌說:「人是不能,上帝則不然;因為在上帝,事事都能。」(馬可福音10章27節)只要願意改變、真心悔改,人人都有機會重新來過。


 


【幸福練習】我們是否曾經對一件事情或某個人很快的做判斷,經過一段日子後,才發現是自己誤會了。讓我們練習凡事不要太快下結論;判斷錯誤時,也要勇於修正。


 


主啊!感謝你創造我們,你是我們力量的來源,你是我們喜樂的來源,請你調整我們的心思意念,賜給我們平靜的心靈、積極的思想;停止煩躁抱怨、停止憤怒怨恨、停止憂慮害怕;請你醫治我們,讓生命充滿活力、充滿愛心、充滿豐盛。我們相信只要信靠你,這些事都必成就,因為在你沒有難成的事。主啊!請你教導我們知道生命的意義,願我們一生都能榮耀敬拜你,孩子禱告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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