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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文章/作者戴晨志


本文經授權轉載自︰《不生氣,要爭氣》,戴晨志著,時報文化出版


她,在玉米田中迷了路,忽見表哥走過,興奮不已,就開心地抱住表哥,沒想到,表哥竟一手摟住她,熱情地「親吻她」,甚至還在她全身上下,毛手毛腳……


數十年前,國外一位女作家寫了一篇文章,提到她在五、六歲的時候,聽到祖母所說的一則故事——


   故事發生時,祖母只有十七歲,正是情竇初開、亭亭玉立的少女,住在美國南方的農村裡。


   一天傍晚,她和同伴出去玩,回家時,在高大的玉米田中迷了路。此時,她非常緊張,


   也慌亂不已,深怕自己回不了家,而天色也已逐漸暗淡。


   正當她驚慌失措時,突然看見「表哥」迎面而來,哇,真是謝天謝地,表哥一出現,她就像遇見救星、不再懼怕了。


    那時,表哥是村子裡的「神父」,雖然年紀只有三十多歲,但是頗得教友們的敬重與愛戴,村子的人都尊稱他為「聖人」,每當教友有事需要幫忙,表哥總是義不容辭、慷慨解囊、熱心相助。


        當她在玉米田中看見表哥走來時,好開心地抱住表哥,沒想到,表哥竟然也一手把她摟住、熱情地「親吻她」,甚至還在她全身上下,毛手毛腳地亂摸。


    那時候,祖母只是十七歲的少女,被表哥突來的無禮動作,嚇得趕快用力把他推開,倉皇地跑回村子裡,並告訴同伴:「那個神父表面上是正人君子,叫什麼『聖人』,騙人!他根本就是『人面獸心』的小人、罪人,居然還想對我非禮,真是下流、無恥!」


     從此以後,「表哥神父」在村民七嘴八舌、議論紛紛的壓力下,就離開了村子,不知去向,再也沒回來家鄉過。


當作者二十歲,即將要結婚時,又聽到祖母把她以前「表哥神父企圖對她非禮」的故事,再說一遍。


    那時,祖母還說,其實表哥是「心不甘、情不願」才去唸神學院、當神父的;因為,表哥年輕時,在一場火警中,為了救人,而燒傷了半邊臉頰,有點醜陋,沒有女孩願意嫁給他,所以才去當神父。可見表哥當神父也不是有什麼崇高宗教理想與抱負!


     不過,表哥也是凡人,而凡人都有七情六慾,他在玉米田中,只是一時激情,而想對她非禮,實際上也不算是罪大惡極、或罪不可赦啦!


作者在文章中說,她第三次聽到這個故事,是九十多歲的老祖母「病危臥床」時,而當時作者也已經五十歲了。老祖母躺在床上,氣如游絲地慢慢對孫女說道:


「我在十七歲時,非常崇拜我表哥……他英勇救人、他慷慨解囊、他樂於助人……


我一直把他當成偶像崇拜……我好喜歡他!那一天傍晚,我在玉米田中……遇見表哥時,


我好高興,我抱住了他……那時,是我自己……情不自禁地去挑逗表哥,百般地誘惑他……   想對他示好、求歡,可是當時表哥神父拒絕了我……讓我很沒有面子!我在被表哥拒絕後……惱羞成怒,才很生氣地跑回村子裡,並昧著良心告訴同伴,說表哥想對我非禮……現在,不知道他人在哪裡?……


他自從離開咱們村子以後,就再也沒有回來過……我這一輩子,心裡都很難過,也一直對他有說不出的虧欠……是我誣陷了他、污衊了他……等我死後,請妳到教堂中,幫我點燃一根蠟燭,代表我向天主和表哥……贖罪!」


看到這個故事,我眼眶紅了!


的確,有時我們會「沒有勇氣」承認自己的錯誤,為了面子、為了形象、為了合理化自我行為、為了掩飾自己的不對,而如「懦夫」一般,狠狠地將責任「推給別人」,甚至公開指責、污衊別人;然而,心中卻始終被「良知」所箝制,有如重擔壓身,而使自己一輩子感到「歉疚和不安」。


是的,公開地「承認自己的錯」,需要極大的勇氣!人,都是凡夫俗子,誰能無錯?


聖經上記載,有一個婦人犯了姦淫罪,被抓到大庭廣眾之中,每個人都拿石頭準備把這婦人打死;可是,後來耶穌出現了,耶穌對著那些想用石頭把淫婦打死的人說:


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,誰就可以用石頭把這犯姦淫的婦人打死!」


耶穌說完後,每個人都放下石頭,低頭默默地離去。是的,人都會有錯,但能認錯、改過者,   才是真正的勇者。


*靜心一則*


一個缺乏「情緒智慧」的人,經常為自己的錯誤尋找「藉口」;


然而,掩飾一個「缺點」,卻常會暴露另一個缺點。


能夠有勇氣「公開承認錯誤的人」,是個「EQ高手」,


也是個可敬的人,因為他能勇敢地從錯誤中跳脫出來,


也正如同古人所說:「去了病便是好人,去了雲便是晴天!」


因此,誰承認自己的過錯,誰就能得到寬恕!


但如果對過錯一再遮掩、狡辯, 則又是犯了另一次的過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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